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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自主招生方案
来源: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4-26 22:43:54 【字体:小 大】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自主招生方案

我学院2010年单独(自主)招生方案

   为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宜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2、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 教务处、招生办、监察处等以及有招生专业的教学系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下设宣传秘书组、命题考务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对象:符合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报名号的陕西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报名或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并根据提示打印《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办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②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③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3、报名考试费:待定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招生计划:每专业各50名,共计150名,各专业不限科类。

   五、考试与评分

   1、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考试是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2、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44、45条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加分不重复)。

   六、录取办法

   1、按照考试成绩和加分合计从高到低录取。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调剂录取。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4月26日-5月6日

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报名或现场报名(网址:ZSW.SXPI.COM.CN)

5月7日-8日

到学院招生办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月9日-10日

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5月13日前

在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公布考核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

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在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监督

   单独招生监督实行学院纪委和省招办双重监督,学院纪委为单独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向省招生办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报省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贷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2、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院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由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    

   招生咨询:029-33152020  33152021  33152165 

   QQ咨询:281643509  513763750  

   E-Mail: ZSB388@163.COM

   学院网址: www.sxpi.com.cn    招生就业网址:zsw.sxpi.com.cn

   本实施方案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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